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了解我们

136-3525-2553

0591-22368999

消防责任事故罪与放火罪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时间:2020-04-09

  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人们的人身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国家越来越注重消防的重要性,那么,国家对消防事故罪和放火罪是如何定性的呢?消防责任事故罪与放火罪有什么区别呢?小编为您在下文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消防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发生重大火灾,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具体确定犯罪行为人的具体刑罚时,还可考虑以下因素:

  (1)犯罪行为人的一贯表现;

  (2)行为人是否多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是否经消防监督机构多次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多次拒绝执行;

  (3)犯罪后的表现,如有无自首、立功表现,犯罪后是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危害结果的扩大,是否为逃避罪责而破坏、伪造现场;

  (4)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5)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况等。

   二、什么是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放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放火”是指行为人使用各种导火材料,点燃目的物,或者利用既存的火种即可以引起火灾的危险因素,引起公私财物的燃烧,制造火灾的行为。放火既可以采用作为的方式实行,如用引燃物将目的物点燃,也可以采用不作为的方式实行,但不作为方式构成的放火罪,必须以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特定义务的人员为前提,也就是行为人对形成火灾原因的火情具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且根据其主、客观条件有能力履行这一义务而没有履行,以致造成火灾的。如负有防火义务的油库安全员,发现油库有着火的危险,能够采取防火措施而不采取措施,导致了油库火灾发生,就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

   三、两者的主要区别:

  消防责任事故罪与失火罪区别这一问题:

  正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今后将由消防部门直接办理。笔者仅就这两个罪名的具体认定作一粗浅探析。正确把握过失与故意犯罪的区别。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二者都为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而构成的犯罪。“应当预见”是指按照常人的认识标准。

分享到:
上一篇: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目的有哪些 下一篇: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