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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被烧了谁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时间:2020-11-11

  导读:快递被烧了应当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货物在运输中的损失由快递方承担赔偿,但如果是投递人存在隐瞒货物的事实,导致货物被烧了情况下,则寄件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一、快递被烧了谁承担责任?

  快递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时,首先要考虑寄快递方的损失。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寄件人隐瞒货物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的事实,而造成火灾,快递公司、物流公司均可要求寄件人承担赔偿责任。

  然后需要考虑收货人的损失该由谁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若当事人之间没有明确约定,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若包裹是收货人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的,由于各大电商关于货物风险转移均有明确规定,卖方、买方在注册成为各大电商会员的过程中已作出意思表示,表明其愿意接受所注册电商平台的相关协议,所以各大电商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即为卖方与买方之间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约定,当在途货物毁损灭失时,应依据该协议来解决争议。例如:淘宝网的《淘宝争议处理规范》第二章第三节第十四条“签收规范”第九款的规定是:(九)收货人签收商品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家转移给买家。而亚马逊的《使用规则》货物灭失款项中规定:您在本网站订购的商品由我们通过承运商进行配送。因此,该商品的所有权及灭失风险自我们将其交付给承运商时转移给您。

  二、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五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形。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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